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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毒素代购骗局中骗子通常如何利用虚假合作来欺骗消费者

发布时间2025-05-05 15:17

1. 冒充正规机构或“合作代理”

  • 部分骗子宣称与海外医疗机构、知名连锁医美集团或“官方渠道”合作,甚至伪造授权书、代理资质等文件,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产品来源正规。例如,浙江玉环警方查获的案件中,连锁整形医院院长刘某飞利用自身职业身份背书,生产假冒肉毒素并通过门店和下级经销商销售。
  • 部分商家通过伪造中文标签、仿冒知名品牌包装(如“紫肉”“粉肉”等颜色区分),伪装成进口产品,实际为国内小作坊生产的假冒品。
  • 2. 伪造“熟人推荐”或“朋友式”营销

  • 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台,以“朋友推荐”“客户案例”等形式展示虚假使用效果,降低消费者警惕性。例如,河北唐山患者因过度信任朋友推荐,未核实产品信息便接受注射,导致中毒。
  • 微商或美容院经营者通过长期互动建立“熟人关系”,甚至提供或酒店注射,营造私密性以掩盖非法性。
  • 3. 虚构“低价合作渠道”

  • 谎称通过“内部渠道”“海外代购”获取低价正品,实际销售成本仅几毛至几十元的假冒产品。例如,山东淄博某生物公司生产的裸瓶肉毒素成本仅1.5元,通过代理商层层加价至上千元,利用价格差吸引消费者。
  • 部分案例中,骗子以“代购”名义销售无中文标识、未经药监审批的“水货”,实际为或高仿假药。
  • 4. 隐蔽交易与逃避监管

  • 要求代理商删除聊天记录、物流信息等交易痕迹,切断追溯链条。例如,山东某假肉毒素生产商要求代理商交易后立即删除微信记录。
  • 通过虚报品名、分批次寄递等方式规避海关和药监检查,或利用背包客“人肉”入境。
  • 5. 虚假宣传疗效与安全背书

  • 将化妆品原料(如红蝎毒素、蛇毒肽)包装成注射类肉毒素,宣称“无毒副作用”“快速见效”,实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伪造“临床试验报告”或“用户反馈”,甚至以“一码多扫”等方式伪造药品溯源码,掩盖产品非法性。
  • 这些虚假合作手段的核心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对医美产品的认知不足,通过伪造资质、隐蔽交易、熟人关系链等,构建看似可信的销售网络。消费者需警惕非正规渠道的低价诱惑,选择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并核实产品批号及医生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