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伪造物流信息与商品来源
虚假物流单号与发货地:通过勾结快递公司,将国内生产的假货伪装成海外发货,伪造国际物流信息(如显示从美国、香港等地发货),甚至伪造全球快递查询网站,使消费者误以为商品来源合法。
回收正品包装:收购正品空罐、包装盒(如奶粉罐、化妆品瓶),将假货装入真包装中,制造“正品”假象,增加消费者维权时的举证难度。
2. 利用虚假身份与多重账户
虚构代购身份:冒充留学生或海外买手,使用虚假社交媒体账号(如伪造微信朋友圈、生活动态),并通过多个账号“左右互搏”制造信任假象,一旦事发立即注销账号,切断联系。
分散收款账户:通过购买或诱骗他人(如以“高薪兼职”名义招募学生出借银行卡),利用他人账户接收和转移资金,增加资金流向的复杂性,逃避追查。
3. 技术手段掩盖行踪
使用虚拟设备与改号软件:通过非法改号电话、虚拟拨号设备隐藏真实通信地址,或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虚假购物平台,干扰警方对IP地址和通信链路的追踪。
销毁电子证据:在诈骗完成后删除聊天记录、交易数据等电子证据,或使用加密通信工具(如Telegram)规避监控。
4. 诱导消费者主动放弃法律救济
虚构合同与免责条款:与受害者签订看似合法的“代购合同”,但实际条款模糊责任归属,甚至要求消费者签署“自愿放弃追责”协议。
拖延战术与小额诈骗:以“海关扣留”“物流延迟”等理由拖延发货,或单次诈骗金额控制在立案标准以下(如300-2000美元),降低受害者报案意愿。
5. 利用法律漏洞与跨境执法难度
跨国资金转移:通过地下钱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洗钱,或利用境外银行账户接收资金,借助司法管辖权差异逃避追责。
伪装合法经营:以“电商平台代运营”等名义注册空壳公司,表面上合规经营,实则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掩盖诈骗行为,增加执法机关调查难度。
这些手段的核心目的是切断诈骗链条中的直接关联证据,使受害者难以举证,同时增加执法机关追查的复杂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此类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但实际执行中仍需消费者提高警惕,保留交易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并及时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