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立即收集证据
1. 保留购买凭证
包括发票、收据、付款记录(如POS单、转账记录)、商品标签等,确保单据上有商家名称和公章。
2. 商品取证
拍摄商品实物、包装及质量问题的细节(如玉石证书造假、药材以次充好)。
3. 记录宣传内容
保存导游或商家的口头承诺录音、视频,如“假一赔十”“认证”等话术。
4. 留存合同与行程单
若通过旅行社参团,保留旅游合同及行程安排,证明购物点为导游指定。
二、尝试与商家协商退货
援引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宣传不符,可要求7日内退货。若商家拒绝,明确告知将向监管部门投诉。
注意时效
部分高价商品(如玉石)可能需专业鉴定,尽快联系第三方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以证明欺诈。
三、向监管部门投诉
1. 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
投诉商家虚假宣传、销售假冒商品,提供详细证据。
2. 举报至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点说明价格欺诈(如虚标原价、虚假折扣)或强制交易行为。
3. 联系文旅部门
若导游与商家勾结,向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电话:)投诉旅行社违规安排购物。
四、报警处理(涉及诈骗时)
若涉及金额较大(如超3000元)或群体诈骗,拨打110或前往派出所报案,要求以“诈骗罪”立案。提供导游与商家联合作案的证据链,如诱导消费的录音、虚假证书等。
五、法律途径追偿
1. 民事诉讼
委托律师向商家所在地法院起诉,主张“退一赔三”(根据《消保法》第55条)。
2. 集体诉讼
联合其他受害者共同维权,降低诉讼成本并增强证据效力。
3. 申请行政调解
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调解,快速达成退款协议。
六、媒体与网络曝光
通过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经历,@当地媒体(如四川电视台《新闻现场》)和文旅部门官方账号,引起舆论关注。注意陈述事实,避免夸大。
七、预防建议
1. 选择正规旅行社
核实旅行社资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可查),签订明确“无强制购物”的合同。
2. 警惕高价商品陷阱
在景区周边谨慎购买玉石、药材等商品,优先选择大型商场并索要权威鉴定证书。
3. 保留实时证据
购物时录音录像,要求商家书面承诺商品真实性。
关键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55条:退换货及三倍赔偿。
《旅游法》第35条:禁止旅行社指定购物场所。
《价格法》第14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通过以上步骤,受害者可系统性地维护权益,同时推动监管部门整顿旅游市场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