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成都遭遇导游代购骗局后,受害者需妥善处理与涉事导游、旅行社或合作方的法律关系,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以下是具体处理建议及法律依据:
一、收集并固定证据
1. 保存交易记录
包括与导游或代购方的聊天记录(如微信对话、转账备注)、付款凭证(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合同或行程单等,以证明交易事实及金额。
若购买商品,需保留商品照片、发票、质保卡等,并通过专业机构鉴定真伪(如案例中通过鉴定确认假表)。
2. 获取证人证言
若其他游客有相同遭遇,可联合举证,形成共同投诉或诉讼(如提到的共同投诉机制)。
二、协商与沟通
1. 与直接责任方交涉
要求导游或旅行社按合同履行义务,或协商退款、赔偿。例如,案例中游客直接与导游对峙,迫使其停止强制购物行为。
若对方拒绝,可明确告知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增加谈判。
2. 联系旅行社处理
根据《旅游法》第41条,旅行社对导游行为负有监管责任。若导游为旅行社员工,可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如中提到的包价旅游合同责任)。
三、行政投诉与举报
1. 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
向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或旅游质量监督所提交书面投诉,附证据材料。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投诉需在旅游合同结束90天内提出,相关部门需在60日内处理。
若涉及强制购物,可援引《旅游法》第35条,要求查处旅行社或导游的违法行为。
2. 联合消费者协会介入
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消费者协会可组织调解(如提到的调解机制)。
四、法律诉讼途径
1. 民事诉讼
若协商与投诉无果,可向合同签订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及赔偿损失(如案例中法院判决代购方退款并支付利息)。
若涉诈骗,可申请法院调取对方账户流水等证据,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
2. 刑事报案
若导游或代购方虚构身份、商品信息,骗取财物金额较大(如案例中诈骗金额1.8万元),可能构成诈骗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处理合作伙伴关系的注意事项
1. 区分责任主体
若导游为旅行社员工,旅行社需承担连带责任;若为“黑导游”,则需追究其个人责任。
若涉及第三方代购商家(如玉器店),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其虚假宣传或销售伪劣商品行为。
2. 避免激化矛盾
保留沟通记录时注意言辞,避免冲突升级。如案例中游客通过合法抗议而非暴力维权。
六、预防后续风险
1. 审慎选择合作伙伴
未来参团时,核实旅行社资质(如提示的查验电子合同、对公账户等),避免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费用。
2. 加强合同条款约束
明确约定购物次数、商品类型及违约责任,避免模糊表述(如提到的阴阳合同陷阱)。
通过以上步骤,受害者可系统性地应对导游代购骗局,依法追究合作方责任,同时为未来旅游消费积累风险防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