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19:42
在房屋远程代购骗局中,诈骗者常利用法律漏洞、合同陷阱及信息不对称等手段实施欺诈。以下是其常见的法律策略及对应的案例分析:
1. 伪造委托协议或代持合同
诈骗者通过伪造《委托购房合同》《代持协议书》等文件,以“代持”或“委托”名义骗取信任。例如,谎称拥有低价房源的处置权(如案例),要求受害者支付首付款或全款,但实际并无真实房产交易。此类合同往往缺乏真实交易基础,仅作为骗取资金的工具。
2. 利用合法合同掩盖非法目的
在提到的“代购买房”骗局中,诈骗者以全款购房后再抵押经营贷为幌子,通过签订垫资协议和服务合同,将骗取经营贷的行为包装成合法交易。受害者误以为流程合规,实则陷入非法套贷的陷阱。
1. 以登记名义人为挡箭牌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具有公示公信效力。诈骗者将房产登记在他人或空壳公司名下,受害者因无法直接主张所有权而难以追回财产(如中代持人擅自处分房产的案例)。
2. 规避限购政策,制造过户障碍
诈骗者常以“规避限购”为名,诱导受害者以代持方式购房,但因政策限制或代持人反悔导致无法过户(如案例(2015)朝民初字第02526号),最终房产仍归属登记方。
1. 虚构低价房源或政策优惠
诈骗者通过虚假广告宣称“远低于市场价”“内部房源”等,吸引远程购房者支付定金或首付(如中谎称代拍低价房的案例),实际并无真实房源。
2. 伪造资质文件与背书
部分骗局中,诈骗者伪造开发商授权书、批文或产权证明(如提到的伪造房产证行为),甚至利用发送虚假官方短信(如中的“微信实名认证”骗局),增强可信度。
1. 复杂资金链转移赃款
通过多级账户分散资金,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拟货币洗钱,增加司法机关的追查难度(如中赃款快速转移的案例)。
2. 滥用仲裁或诉讼程序确认债权
在案例(2016粤0306民初20243号)中,代持协议虽经仲裁确认有效,但因房产已由善意第三人取得,受害者无法追回房产,诈骗者利用法律程序“合法化”非法占有。
1. 误导受害者自担风险
诈骗者以“代持协议合法”“行业惯例”等话术,淡化法律风险(如提及的代持风险),使受害者误以为可通过合同保障权益,实则因协议无效或无法对抗第三人而难以维权。
2. 利用远程操作阻碍实地核实
通过视频看房、PS图片等方式伪造房产信息,受害者因地域限制无法实地查验,最终陷入“钱房两空”境地(如案例)。
诈骗者通过上述策略,不仅规避了刑事责任(如合同诈骗与普通经济纠纷的界限模糊),还增加了受害者维权成本。对此,建议:
综上,房屋远程代购骗局本质上是利用法律规则与信息差实施的精密欺诈。受害者需警惕“低价”“捷径”诱惑,通过法律手段与风险防范意识相结合,避免成为诈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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